通知公告
晋城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公告
发布时间:2019/9/30 9:04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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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相关部署,自2019年4月1日期,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;城乡居民新增、变更、迁移参保登记仍由医保经办机构负责。集中征缴期为每年9月至12月,每月1-25日可办理缴费,征缴期截止当年12月25日(节假日不顺延)。参保对象包含除职工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。2019年预收2020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50元。
缴费方式有三种,(一)集中代收,由村(居)委会、社区医院、学校、商业银行等协办人员集中代收;(二)现金方式,由村(居)委会、社区医院等协办人员集中代收;(三)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自行申报缴费,自行申报缴费可以通过税务部门协作商业银行开发的手机APP、银行卡或现金办理缴费,也可以登录微信进入【支付】-【城市服务】-【社保】-【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】办理缴费,或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网厅自行完成缴费,缴费后持城乡居民医保证、缴费凭证到村或社区进行缴费登记。